1. 簡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下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第三工作小組之最新會議內容
2.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對232條款適用之解釋與後續影響 3. 簡介「美國—熱軋碳鋼產品平衡稅案」履行審查小組報告 4. 簡介歐盟之高風險植物清單規則與其貿易關切 5. 歐盟與美國在農藥監管上的分歧 |
簡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下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第三工作小組之最新會議內容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以下簡稱UNCITRAL)下的投資人對地主國之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To-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第三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III)於去(2019)年10月14日至18日在維也納召開第38屆會議,討論有關投資仲裁機制的改革…. (詳全文)
根據美國「1962年貿易擴張法(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232條款之規定,在美國商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進行國家安全調查後,總統有權對進口產品採取救濟措施,包括與貿易出口國進行相關談判,若未於180日內達成協議,總統將可再針對進口產品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關於此條款,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CIT)於去(2019)年11月15日所作成的Transpacific Steel LLC控訴美國案(以下簡稱Transpacific案)中,針對「若總統在特定期限內未採取行動,將喪失發動232條款之權力」表達了支持的立場…. (詳全文)
在「美國¬—熱軋碳鋼產品平衡稅案(United States—Countervailing Measures on Certain Hot-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 from India)」中,美國商務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Commerce)判定印度「國家採礦發展公司(National Miner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NMDC)」屬於「公共機構(public body)」,2014年之上訴機構報告裁決此認定係屬不當…. (詳全文)
去(2019)年11月7日至8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衛生檢疫委員會(Committee on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召開會議,討論一系列為食品安全和動植物健康設定標準的措施。會議期間,部分成員就歐盟於2018年12月18日所通過之第2018/2019號實施規則(以下簡稱高風險植物清單規則)提出關切…. (詳全文)
歐盟在核准農藥和設定「最大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e Limits, MRL)」標準時,對於科學證據尚不確定但推定對人類健康或環境有風險之情形,認為有適用「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之必要,係有別於美國以科學證據為依據(science-based)的規範方式。歐盟與美國雙方在農藥監管措施之分歧,導致在美國為合法使用的農藥卻可能在歐盟被禁止使用…. (詳全文)
發行資訊 |
發行人:楊光華
指導教授:施文真、楊培侃、薛景文
總幹事:劉瑋佳
主 編:江昱瑩
編 輯:吳晨瑜、吳彥容、黃意晴、張騰元、馮小蓁、鍾子晴、鐘苡甄、魏世和、鄭伊廷、吳敬廉、尚子雅
發行日期: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