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WTO上訴機構不同意見書批評多數意見有「越權」等不當問題
2. 從美中平衡稅案探討國有企業於SCM協定下之「公共機構」認定標準 3. 停徵電子商務關稅有損開發中國家利益?──歐盟智庫提出反駁 4. 印度對「美國—再生能源案」小組報告部分裁決提起上訴 |
中國於2016年控訴美國未履行爭端編號437案裁決,該履行審查案之上訴機構報告終於在今(2019)年7月16日出爐。值得關注的是,該上訴機構報告之不同意見批評多數意見有「越權」等問題,在相當程度呼應美國對上訴機構之相關指控…. (詳全文)
從美中平衡稅案探討國有企業於SCM協定下之「公共機構」認定標準
今(2019)年7月16日,「美國平衡稅措施案(US — Countervailing Duty Measures on Certain Products from China,以下簡稱美中平衡稅案)」裁決之履行審查程序上訴機構報告出爐,本案涉及中國國有企業(state-owned-enterprise, SOE)之補貼行為。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簡稱SCM協定)第1.1條a項第1款所規範的補貼提供者包含「政府」與「公共機構(public body)」,惟協定未明文定義公共機構,使其認定標準長期備受爭論…. (詳全文)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會員自1998年起即已對國際電子傳輸的關稅實施停徵。該停徵約每兩年展延一次,而最近一次展延則是在2017年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所舉行的WTO部長會議。鑑於對電子傳輸徵收關稅可能產生的潛在財政收入,若干WTO會員近期對於停徵是否仍然符合彼等經濟利益有所爭議…. (詳全文)
美國與印度在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場域下,曾多次就再生能源產業發生爭端,美國於2014年之「印度—太陽能電池案(India—Certain Measures Relating to Solar Cells and Solar Modules)」成功控訴印度於「尼赫魯國家太陽能計劃」(Jawaharal Nehru National Solar Mission)的國內自製率要求違反國民待遇義務。2016年,印度亦於WTO控訴美國八州對其國內再生能源系統提供獎勵措施…. (詳全文)
發行資訊 |
發行人:楊光華
指導教授:楊光華、楊培侃
總幹事:劉瑋佳
主 編:江昱瑩
編 輯:吳晨瑜、吳彥容、黃意晴、張騰元、馮小蓁、鍾子晴、鐘苡甄、魏世和、鄭伊廷、吳敬廉、尚子雅
發行日期:2019/10/14